发布文号: 湘劳社政字[2004]41号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建委)、建工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银监分局:
为切实推进全省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建立,根据《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4]36号)精神,我们拟定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三方协议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书”),现印发给你们(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印发的“三方协议书”是一个示范性文本,各地可根据“三方协议书”范本,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签订具体的三方协议。
二、各部门要以签订“三方协议”为突破口,加强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各地、各部门对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请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附件: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三方协议书(略)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银监局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