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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关于制止非法经营IP电话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6-08 生效日期: 1999-06-08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布文号:
根据我国对计算机互联网络管理的统一部署,信息产业部已批准中国邮电电信总局、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部分城市组织IP电话业务试验,并考虑在适当时候正式向社会放开经营此项业务,对IP电话业务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近来发现国内有少数单位未经国家通信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IP电话经营活动,制作、出售IP电话卡,严重扰乱了我国电信业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为了保护国家的整体利益,维护我国电信业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IP电话业务试验工作的正常进行,我部重申:我国计算机互联网络上目前尚未正式开办IP电话业务,未经我部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经营IP电话业务,均属非法经营行为。各地电信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电信业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打击力度,严禁以任何形式非法经营IP电话业务,一旦发现,应立即依法组织查处,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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