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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 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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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毕业生档案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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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师范毕业生服务期制度者追缴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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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及退学学生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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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学位评审费标准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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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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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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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对2001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中专)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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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违反师范毕业生服务期制度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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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北京市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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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技工学校毕业生实行劳动合同制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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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技工学校电工等专业毕业生考取《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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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高教局关于北京工业大学实行深化改革加强生产实践教育后,毕业生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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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教育局关于职业中学(职业高中班)向录用毕业生单位收取培训费的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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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做好1998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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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教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高教局、市教育局关于到远郊县(区)的讲师团干部和参加一年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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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教办、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高等教育局、市教育局关于《关于到远郊县(区)的讲师团干部和参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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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在市属技工学校毕业生中设立“金工奖、银工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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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做好本市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京外生源毕业生户口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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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1999年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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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本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中有关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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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1年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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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200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收费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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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教委、计委关于做好2000年全省研究生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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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中有关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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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高教局关于广东商学院等4所普通高校进一步改革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试点工作请示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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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做好199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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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五大”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使用办法请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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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收费走读、自费、电大和函授普通专科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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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非公有制企业调入专业人才和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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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本市高校、中专毕业生其服务年限未满四年者不得申请开设民办科技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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