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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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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批转省交通厅修订“山东省沿海捞获物资处理暂行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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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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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企业挖掘物资资金潜力清理拖欠资金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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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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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政府无偿援助重庆市妇幼保健医疗器材装备计划项目在华采购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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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务局、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商业、物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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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等四单位关于印发《关于救灾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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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销售储备物资统一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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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资总公司行政管理职责(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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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批转执行“山东省沿海捞获物资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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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关于修订《山东省沿海捞获物资处理暂行办法》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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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物资协作管理办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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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加强统配物资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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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对国内贸易部部分直属物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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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物资代理制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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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北京市免税农产品、废旧物资专用收购凭证>领购、使用、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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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变更国家物资储备局税务登记代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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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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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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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体改委、区物资厅等五个部门拟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办钢材市场的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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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北京市花卉用物资纳入商业供应计划渠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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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区县物资工作改革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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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物资管理局关于加速发展生产资料市场有关财政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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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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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关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以农业和废旧物资为原材料的出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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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直属机关机构变动单位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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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农业产品废旧物资收购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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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乌鲁木齐市文华贸易公司和云南省曲靖市物资公司沾益烧焦公司虚开的增值税进项专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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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省际物资协作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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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物资协作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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