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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数亿生存保险金找不到主人
www.110.com 2010-07-14 17:50

  从保险公司获悉,广东目前有数亿元生存保险金到期却无人认领。

  家住广州越秀区的李女士近日收到保险公司寄来的“生存金领取通知书”,她2003年购买的保额10万元保险,根据条款规定,每三年返还保额8%的保险金。今年,李女士又可领回8000元。

  随着保险意识增强,像李女士这样需到保险公司领取生存金的人越来越多。“所谓生存金,就是在投保人生存到约定的日期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向保单受益人支付的金额。目前分红险、万能险、年金险等寿险产品大多具有返还功能。”平安人寿广东分公司相关人士昨日说。

  不过,随着越来越多人购买保险,被“遗忘”的生存金也如雪球般越滚越大。

  平安人寿2005年广东地区出现上千万元生存金到期无人认领,中国人寿2007年仅广东地区就超过3000万元生存金到期无人认领。而2009年,仅平安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在广东就有超过亿元生存金到期找不到主人,“截至本月,仍有超过1.2亿元生存金无人领取。”平安人寿广东公司说。业内人士昨日指出,生存金到期无人认领在业内是个普遍问题,保守估算,这样的乌龙客户约占广东寿险市场份额的5%,目前各寿险公司到期而未领取的生存金总额达数亿元。不少被“遗忘”的生存金属“到期”超一年的长期滞留户。

  保险公司专家分析称,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客户不了解所购保险,不知有生存金可领;二是客户所留地址不够详细或不通邮致通知书未能送达;三是客户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致无法联系;还有一部分是客户身在外地或其他原因暂不方便领取。

  生存金到期如何领取?保险公司介绍,客户可通过三种方式:办理生存金转账授权业务,以银行转账领取;办理生存金抵交保费授权业务,抵交续期保费;办理生存金累积生息业务,留存于公司参与计算(保单效力终止期间不参与计算),对从未办理领取手续的保单,累积生息。

  保险公司提醒,满期给付金不计算利息,逾期未领会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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