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保险动态 >
石市:让建筑企业农民工都有工伤保险
www.110.com 2010-07-14 17:51

   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建设局两部门,已于昨日将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至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部门,《通知》对建筑施工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其有效期自2007年6月1日起至20l2年5月3l日止。

    两部门要求,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各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对不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将依法进行查处。

    不办理工伤保险

    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通知》规定,在石市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所有职工,特别是各建设项目(含改、扩建项目)使用的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的外地注册建筑施工企业,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在石市参加工伤保险,同时,按照《建筑法》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l28号)的规定,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新开工项目

    要将工伤保险费单独列项

    《通知》中,对于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含改、扩建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将工伤保险费用在工程总预算造价中单独列项,并作为专用款项在开工前一次性拨付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以建设项目和本企业的名称将此款存入银行账户。

    对建设项目施工周期短,施工作业人员流动性大,按照《石家庄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实施方案》(石政发[2004]16号)难以核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建设项目办理参保。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和《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含追加合同价款)的20%为基数(工资总额),工伤保险费率1.5%的缴费标准,由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通知》中特别强调,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时,应向经办机构申报所有职工名册,包括使用的农民工。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实名制的原则建立农民工参保备案制度,当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发生变动时,应按月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变动人员名单。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