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保险法规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保监局关于同意新
www.110.com 2010-07-15 09:54

新华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滦南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新保冀发[2006]23号)及补正材料收悉。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滦南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由“滦南县西环路西侧”迁至“滦南县西马路第二幼儿园对面”。

  二、迁址后,上述机构不得在原址办理业务。

  三、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上述机构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到河北保监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

  此复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