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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2)
www.110.com 2010-07-30 13:14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3)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11.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审核纳税人是否属于本辖区管理,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2)审核纳税人附报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审核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5)按照纳税人识别号的编制规则正确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码;

  (6)系统自动检测纳税人的重复办证、逾期办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已存在非正常户记录等;

  (7)如属重复办证,则转入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工作流程;如纳税人逾期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录入登记基本信息后进行违法违章处理;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系统中存在非正常走逃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税务登记申请并告知纳税人到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接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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