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法律 > 财税知识 > 申请减税 >
纳税人怎样申请办理减税、免税?
www.110.com 2010-07-30 14:14

  纳税人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减税免税,并按规定附送有关资料。减税免税的申请应当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机关审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一律无效。

  纳税人在享受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并向主管税务局务机关报送减免税金统计报告。对于减征的税款,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否则,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取消其减税、免税待遇,并追回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的时候,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停止减税、免税,否则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追回相关的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