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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物业税简介
www.110.com 2010-07-30 16:20

  香港:如房地产作出租用途,则该租金收入需要缴纳物业税。每一个课税年度按照土地或楼宇的应评税净值,以标准税率向在香港拥有土地或楼宇的业主征收,税率为15%。

  台湾:按台湾地区物业税的征收标准,144平方米以上的房源,每年收取的税费将有可能在房屋总和0.8%至1.5%。

  新加坡:由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对所有房产征收,自住房产的物业税率是4%,其他类型的房产的物业税率是10%。

  日本:日本财产税主要是对房地产等不动产课征的不动产取得税、固定资产税、城市规划税、注册执照税等,同时还有遗产继承税与赠予税。固定资产税的标准税率为14%。

  韩国:韩国的财产税和综合土地税达到惊人的30%。而韩国在接下来的2年内,还有可能进一步调整房地产税率。财产税和土地税将会被整合为资本收益税,税率将增加为:第二套房产为50%,而第三套房产为60%。

  美国:不动产税,归在财产税项下,税基是房地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目前美国的50个州都征收这项税收,各州和地方政府的不动产税率不同,大约平均1%到3%。

  德国:不动产税:根据评估价值的1%至1.5%征收。

  法国:不动产税:持有不动产者,每年按3%的公平市场价值纳税。公司将自己房产装修后出租,按税基的84%缴纳15%至30%营业税。税基包括:公司房产的出租价值,或16%的公司所付出租金。

  瑞典:不动产税,征收额度为不动产税务评估价值的0.5至1%。自2001年起,对于单栋独立家庭住房(相同于国内别墅的那种住房),税率为1%,对共同产权型的公寓住宅,税率为0.5%。商业物产不动产税率为1%,工业物产税率为0.5%。

  意大利:不动产税:按照税务评估价值的0.4%至0.7%。

  西班牙:不动产税:按照税务评估价值征收(一般低于市场价值的50%),税率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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