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拆迁安置 > 房屋拆迁 > 城市房屋拆迁 >
关于编制2010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计划的通知
www.110.com 2010-09-03 14:13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确保我县旧城(危旧房)改造及各项重点工程建设所需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有序进行,促进城市建设及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编制2010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计划的函》(渝国土房管函〔2009〕810号)文件精神,现将编制我县拆迁计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2010年度内实施的旧城(危旧房)改造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各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必须在2009年10月31日前,将项目拆迁计划方案报送县建委,由县建委汇总编制2010年度拆迁计划上报审批。

  二、编制项目拆迁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区位、坐落、拆迁范围、业主单位或责任部门;

  2、拆迁户数(住宅户数、非住宅户数);

  3、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住宅面积、非住宅面积);

  4、拆迁项目占地面积;

  5、拆迁范围内危旧房数量(户数、面积)。危房指经鉴定确认的各级危房,旧房指1969年12月底前修建的房屋。

  三、年度拆迁计划是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必须条件,希望需要在2010年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的单位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这一工作,落实专人按时、按质编制计划,有关业务事项可向县建委咨询。截止规定期限未报计划,将视为2010年度内不实施城市房屋拆迁。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