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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着股东提供担保 1800万贷不成
www.110.com 2010-07-13 15:50

  据成都晚报报道,为了使自己能顺利贷款,深圳一家实业公司以自己在邛崃一食品公司控股股东的身份,瞒着另外2名股东擅自作出董事会决议,让食品公司为自己贷款提供抵押反担保。2份抵押反担保合同签署后,不料却被另外一名股东郑某发现,郑某便以此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这2份合同。昨日记者从成都中院获悉,经法院二审判决,这2份抵押反担保合同无效。

  邛崃一食品公司有3个股东:深圳一实业公司、郑某和张某,深圳实业公司是实际控股人。去年9月下旬,深圳实业公司准备向银行申请1800万元的贷款。实业公司瞒着另外2名股东,擅自作出董事会决议,以食品公司名下的房产向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抵押反担保。根据股东会决议,食品公司于去年10月与担保公司签了2份抵押反担保合同,将公司房屋和土地,分别以1000万元、800万元抵押给担保公司,双方在邛崃相关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不久,另2名股东张某和郑某发现此事。郑某起诉至邛崃法院,认为这2份没有通过其表决的抵押反担保合同,严重侵犯了他作为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决这份抵押担保合同无效。法院一审判决2份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公司上诉至成都中院。近日,成都中院二审审理后,认为依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而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股东,则应当回避出席董事会,并不得参加表决。

  食品公司与担保公司的2份抵押反担保合同,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担保公司是从事担保和投资业务的专业公司,理应知晓相关法律规定,在办理该担保事宜时应审查相关资料,但其却在食品公司未提供该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情况下,就签下抵押反担保合同,没有尽到审查和注意义务。2份抵押担保合同违反法律,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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