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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宣判一批劳动争议案 涉竞业禁止案呈上升趋(3)
www.110.com 2010-07-24 17:54

    四是因国有企业改制而发生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有所下降。国有企业改制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完善,以前因国有企业改革而发生的诸如下岗职工的安置、退休职工的养老等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已经明显下降。相信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这一方面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会继续下降。2005年,一中院审理的涉及国有企业改制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有13件,2006年下降到5件,2007年至今没有涉及国有企业改制的群体性纠纷。

    针对上述特点,一中院法官建议,年轻劳动者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在选择工作岗位时一定要立足于自己实际情况,慎重择业,即使跳槽也要有理有节有据,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履行相应的离职手续,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而用人单位,尤其是处于起步阶段的成长型企业一定要注意规范自己内部管理,建立科学民主的考核测评机制,着力培养员工对本企业的认同感和在本企业的归属感,为员工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

    同时,一中院法官还建议,广大新兴技术型企业在注重企业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护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掌握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员工的特殊性,在要求他们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同时,按照法律或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这些劳动者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做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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