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于2004年6月进某保健食品公司工作,月工资25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亦未办理用工登记。2005年3月9日,杨女士与公司签订《经理聘用与业绩考核》协议书,公司聘用杨女士担任销售副总及常务副经理一职,对公司进行全面管理,工资调为每月5000元。杨女士在该保健食品公司工作至2006年2月20日,但公司未支付杨女士2006年2月工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杨女士仍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补办招、退工手续,支付2006年2月工资,补发双休日加班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支付2006年3月至办妥退工手续之日止的工资。
审理中,保健品公司却辩称公司并无星期六加班的规定,也没有对员工的考勤纪录及加班审批制度。且杨女士作为某保健食品公司的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即使其因工作需要星期六来公司,也不能视为加班,故不同意支付杨女士加班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也不同意支付某保健食品公司2006年3月至退工手续办妥之日止的工资。而杨女士则提供两名证人到庭作证,证明公司规定每周六加班,杨女士工作期间每周六均至公司加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女士和保健食品公司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为杨女士办理招工录用及退工手续。杨女士工作至2006年2月20日,公司应支付杨女士相应工资。庭审中,杨女士提供证人证言以证明其每周六加班的事实,某保健食品公司虽加以否认,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且根据某保健食品公司庭上自述,公司既无考勤记录,也无加班审批手续的规章制度,公司仅以杨女士系公司副总经理为由否认杨女士加班缺乏可信度,杨女士所提供的证据具有证明优势,故法院采信杨女士主张,公司应依法支付杨女士双休日加班工资,并应支付拖欠加班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至于杨女士要求公司支付2006年3月至办妥退工手续之日止的工资,因杨女士持有劳动手册,公司延迟办理退工手续并不能影响杨女士的正常就业,故杨女士该请求缺乏依据,遂判决公司为杨女士办理招工及退工手续;支付 2006年2月1日至2月20日工资3333.33元;支付加班工资28680.69元及25%经济补偿金7170.17元。
中国法院网
- 上一篇:简历造假被炒鱿鱼 厨师长不服败诉
- 下一篇:德州调结三年劳动纠纷 三女工获补偿
相关文章
- ·副总不满超时加班离职 公司怒讨说法胜诉
- ·九女计件工超时不算加班 状告公司讨薪获支持
- ·外企女副总怀孕被辞退 状告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
- ·周六没有加班工资公司被判依法支付
- ·退休算旧账状告公司支付加班费
- ·未经公司批准自行加班,有权要求加班工资吗?
- ·员工状告公司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胜诉
- ·羽·泉、黄征状告北京看网公司侵权胜诉
- ·一女工状告建筑公司劳动合同案胜诉
- ·首例状告保险公司电话推销案一审原告胜诉
- ·公司未足额发放员工加班工资被罚
- ·副总经理擅自离职房产奖励泡汤 状告公司败诉
- ·员工因表现差被扣千元 状告公司索赔胜诉
- ·公司副总 讨回拖欠5年工资
- ·上海某服装公司与谷某加班工资纠纷案
- ·经营网点指示地图被指侵权 策划公司状告吉野
- ·广州罗技公司状告商评委 诉至京第一中级人民法
- ·因女儿减肥不理想 母亲状告瘦身公司
- ·记者状告瑞星公司讨要名誉权
- ·汽车违章拒缴罚款 公司状告司机获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