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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触目惊心 连害6命4恶魔一审领死刑(3)
www.110.com 2010-07-24 10:23


    宣判


    4人一审被判死刑


    下午6时30分许,经过1个多小时的合议,审判长口头宣布了该案的刑事以及民事部分的判决结果:


    被告人何小峰、何泽明、蓝勇、刘吏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劫取他人车辆等财物,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且系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何小峰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何泽明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蓝勇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


    刘吏辉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还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作出了赔偿判决。     


    尴尬


    民事赔偿兑现面临麻烦


    对72岁的吴及和老人来说,等到4名凶手死刑这一结果,是悲伤之外的一个安慰。昨日一大早,为了见证杀害儿子的凶手得到惩罚,他们一家专程从宜宾赶到资阳参加庭审。


    吴老的儿子吴某是宜宾五粮液酒厂45度酒的四川总经销,于去年12月被何小峰等人绑架杀害。老人告诉记者:他最大的要求就是严惩凶手,才能告慰儿子的在天之灵,才能告慰其他那五个同样被杀害的无辜生命!


    老人此前向4名被告提起了50万元的民事赔偿诉讼,虽然法院同时作出民事判决,但4名被告都表示,自己没有赔偿能力。吴老和家人都担心,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能否得以执行。


    受害人邹某的丈夫同样忧心忡忡。妻子遇难后,孩子和老岳母就此都失去了重要的支柱。昨日在庭审结束后,他第一时间找到了审判长咨询民事赔偿兑现的问题,但审判长告诉他,这是一个非常麻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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