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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与法律碰撞,你该作何选择--包庇犯罪案透视
www.110.com 2010-07-24 15:42

    不该发生的悲情故事

    案例一:酒后惹事一家5人被捕

    简阳市东溪镇的陈阳,1997年12月22日中午一人在家喝酒后,又与朋友黄垒(1999年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一起喝酒。之后,二人准备乘机动三轮车到简城。车主温某见其喝多了酒不愿拉,双方发生口角并抓扯。陈阳、黄垒对已避让逃走的温某紧追不放,并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对温某猛砍7刀,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陈阳的二姐陈菊、二姐夫刘亮、三姐陈玫、三姐夫唐坚,在明知陈阳杀了人,公安机关正在抓捕的情况下,仍让他分别在各自的家中藏匿,并为其提供生活来源。据陈阳供述:"作案后,我先后到成都、眉山县、安岳县等地躲藏。1998年约四五月份,我到简阳三姐处,与他们吃住在一起。1999年全年,主要在平窝乡我二姐夫的叔伯姐姐的空屋里住,吃、用需要的钱是大哥陈财(在逃)将我们家的房租收起来给我。2000年至2002年,我主要在我二姐家、叔伯姐姐家、云龙镇这三个地方换着住,开支由二姐、二姐夫和家里的房租补贴。"

    2003年1月27日,公安机关在集中对外逃人员清查时将陈阳抓获归案。2003年5月下旬,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陈玫、陈菊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唐坚、刘亮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此前,涉嫌故意杀人犯罪的陈阳已移送上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二:4元赌资一家7人服刑

    2001年3月25日晚,简阳市人李宇在茶馆内打麻将,因4元钱与张某发生口角,便抽出随身携带的开关刀具将张某杀伤致抢救无效死亡。

    李宇杀人后,回家换掉身上的血衣,向父亲李大(62岁)要了20元钱后到石桥镇躲藏。次日上午,公安干警到李家向其家人说明李宇杀了人,叫他们不要包庇,但李大拒不提供情况。当晚,李宇的哥哥李河出资200元、父亲出资300元叫其逃跑。3月27日,其表弟徐均将李宇带到成都李倩(李宇的大姐)处并告知李宇杀了人。李倩又将二人带到妹妹李珍家,后到温江县躲藏。几天后,徐均叫李倩、李香(李宇的妹妹,在逃)分别拿了50元、100元,准备把李宇送到昆明躲藏,当到简阳再找钱时被抓获。公安干警立即赴成都、温江,但没有找到李宇。

    4月初,李宇回到成都。当晚,李倩、李珍及其男朋友刘成、李香等人商量李宇的去处。次日,李香拿100元作路费,由李倩把李宇送到啤县。之后,李珍、刘成到简阳,对父母建议把李宇送到资中县一偏僻的亲戚家躲藏。李宇的父、母(吴玉,62岁)同意,并分别出资200元、1000元。第二天,李、刘把李宇带到资中,并为其办了假身份证。不久,李宇到金堂县。李倩等人再次送去2000余元用于租房和生活开支。5月3日晚,李河等7人商量帮助李宇逃跑的事情。5月8日下午,李珍、刘成在简阳火车站被抓获。公安干警赶到成都时,李宇已逃往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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