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无所获施绑架 发现错绑即放人 这种行为应以抢(2)
www.110.com 2010-07-24 15:53
3。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以绑架罪论处,当黄、李、王三人未翻到钱,认为“吴某”将钱藏起来,就将其挟持到另一处小屋内,并绑住其手脚,而后发现是来此地打工的徐某,确信无钱可索,将其放回。尽管三人将徐某非法拘禁6个小时,但绑架行为吸收了非法拘禁行为,故不能以非法拘禁罪论处,而应以绑架罪论处。
4。黄、李、王三人因误抢而导致后来误绑行为,尽管都没有索到钱财,但并不影响三人主观上抢劫、绑架的故意。三人将徐某当吴某而对其抢劫、绑架,是犯罪分子对行为对象错误认识造成的,并不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
综上,黄、李、王三人应以抢劫罪和绑架罪数罪并罚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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