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知识产权案例 > 专利法案例 >
被授予专利权后继续制造、销售案
www.110.com 2010-07-24 13:21

    「案情」

    原告:西宁高原工程机械研究所(下称研究所)。

    被告:青海水电设备安装工程公司(下称安装公司)。

    被告:青海无线电一厂劳动服务公司(下称服务公司)。

    1992年12月15日,研究所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了“可控硅民用电灶调节器”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993年7月10日,国家专利局向研究所发出了授予其该项产品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1993年10月10日,国家专利局对研究所的“可控硅民用电灶调节器”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ZL92244602.4.其权利要求书说明:(1)该调节器主要由底板、散热器、接线柱及面板等组成,特征在于底板上装有主控制电路,该电路中有双向可控硅;(2)主控制电路中装有快速熔断器;(3)面板上装有定时转换开关,定时器旋钮、功率调节旋钮。

    1992年5月开始,安装公司根据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电子电路集》中的大范围调光控制电路和1985年2月24日《电子报》中介绍的双向可控硅的几种简单应用的电路原理,在其生产、销售的开关式电灶的基础上进行可调电灶的研制工作。于同年7月试制出可调电灶样机一台,于1993年6月定型,型号为KT-DC936/45,该产品的调节系统安装在电灶箱体内。此后,安装公司又生产出一种将调节系统直接安装在电灶内的定型产品,型号为KTDC938/45.至1993年12月20日,安装公司生产入库KT-DC936/45型可调电灶309套,KTDC938/45型可调电灶145台。从1994年3月14日至1994年4月17日,安装公司生产入库上述两种产品分别为20套、49台。

    1992年8月8日,服务公司向其主管青海无线电一厂提交了研制可控硅民用电灶的可行性报告和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服务公司即委托青海无线电一厂进行研制。同年9月9日,青海无线电一厂给其仪表室下达派工单。同年10月15日,该厂仪表室研制出WF-1型可调电灶10套。随后,服务公司生产了WF-2型、3型可调电灶各1台。至1993年12月25日,服务公司共生产入库WF-3B型可调电灶47台。1994年4月28日,服务公司又生产入库该型产品80台。

    1993年8月30日,研究所在市场上发现由安装公司制造、销售的可调电灶与其申请专利的“可控硅民用电灶调节器”的主要技术特征一致,于当日和同年12月6日两次函告安装公司停止侵权,未果。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