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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防治地方财政危机的实践对我国的启示(3)
www.110.com 2010-07-26 12:33

  第五,根据中国国情国力,制定合理的财政危机标准。由于历史和政策原因,地方的债务规模较高,因此,需要按照我国的实际情况确立财政危机的标准。相对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财政危机标准来说,我国地方政府财政危机标准应当相对宽松。具体工作可从这几步入手:一是必须全面、真实了解地方财政状况,摸清地方财政家底,调查和核算地方各种债务规模,分门别类地找出债务形成的原因;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的信用评级制度,为地方财政风险的判断提供依据;三是设立具体的危机评价标准,初步建立地方财政风险的危机评价和预警体系,如工资拖欠率、财政收支状况、税基、服务水平、债务负担、社会经济和人口变动、行政和财政管理的实践等。

  第六,建立起完善的应对财政危机的法律制度。美国法制比较健全,《地方复兴法案》对各相关主体的权限作了明确划分,对地方财政危机发生前的条件和步骤,危机期间的管理程序和危机退出过程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不仅如此,《地方复兴法案》还指明了如何启用中央级次的法律,如何协调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制订财政危机计划甚至将来制定《财政危机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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