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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是一种弱法———汉斯·摩根索国际法思想
www.110.com 2010-07-26 12:33

    摘 要:国际法学中“权力政治学派”(权力政治学说)最卓越的代表汉斯·摩根索对国际法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他结束了西方国际关系领域里的“国际法万能论”一统天下的局面,论证了国际法功能的分散化以及国际法作用的有限性,并且诠释了国际法和主权的诸种内在联系。然而,长期以来,其深刻的思想却为世人所误解,摩根索被看成是国际法虚无主义的典型人物。本文试通过论述摩根索的国际法观点并分析其成就与不足,以拓展我国国际法学界的研究领域。

    关键词:国际法;弱法;功能分散化

    一、汉斯·摩根索国际法思想的重要地位

    汉斯·摩根索(1904—1980年),美国政治学家,国际法学中“权力政治学派”缔造者。平生所著甚多,但最著名的传世之作则是《国际纵横策论》(或译为《国家间政治》),该书在学术界素享盛誉,已经成为美国使用最广影响最大的教科书之一。摩根索以抽象的人性论作为世界观的理论基础,演绎出权力政治学派的国际法观。摩根索的国际法思想的重要地位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摩根索是权力政治学派的最重要的思想代表,研究他的国际法思想有助于廓清权力政治学派的国际法观

    在西方国际法学界,流行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的权力政治学派以其鲜明个性跻身于国际法学林之中。“权力政治学说认为,国际政治支配国际法,而国际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权力;因此国际法效力的根据要到国际政治中去寻找。这个学说经常提出的是‘势力均衡’的观点,认为‘势力均衡’是国际法存在的基础,也就是国际法效力的依据。”[1](P8)

    权力政治学说的代表人物除了摩根索外,还有考夫曼、施瓦曾伯格、柯贝特等人,然而,对该学说贡献最大者首推摩根索。因此,权力政治学说也被人称为“摩根索学派”。在摩根索看来:“在国际关系里,所有的政治问题都可归结为权力问题”。“从《国家间政治》一书的副标题可以清楚显示,国际政治学就是研究‘争夺权力和财富的斗争’的学问。权力(或者说实力)概念自始至终在摩根索政治理论中起着中轴(ax is)的作用。”[2](P75)而“均势”概念是指若干国家之间强权分配大体均等的实际事态。[3](P351)摩根索承认:均势是国际法存在必不可少的条件。[3](P223)要解析权力政治学说,首先必须研究摩根索的国际法观。

    (二)摩根索对国际法功能的局限性作了最为完备的分析,他的论断有利于后人全面地认识国际法的作用,并在运用国际法时做到扬长避短

    摩根索在长期科研中,创立了一套权力政治学说的国际法理论。根据其看法,现实的国际社会实际上处于一种分权的无政府状态之下,没有统一的立法机关,也没有任何具有强制力的司法、执行机关,特别是国际法的执行完全依靠于侵权者和受害者之间的权力分配的变化。由于国际法的分散性(分散化)和先天的虚弱性,它对世界和平只起有限的作用。

    正是这样,西方有人说摩根索对于战后的国际法和国际组织从理论上给予了最致命的打击,不利于国际法的发展。[4](P11-13)同时,西方“国际法万能论”者也排斥他。①然而,系统地梳理摩根索的国际法思想,就能发现,摩根索的观点有利于世人辩证地正视国际法的作用,在运用国际法时,能扬长避短,更好地推进国际法的发展。

    二、汉斯·摩根索国际法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国际法是一种弱法,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来源于均势和共同利益,国际法对维护世界和平只起有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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