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保险法论文 >
从责任保险看侵权法之嬗变
www.110.com 2010-07-26 10:50

  [摘 要]本文从介绍责任保险的基本内容入手,论述了责任保险从一个崭新的角度被引入侵权损害赔偿领域对其原则和理论所产生的冲击,揭示了责任保险导致侵权法在现代正发生着嬗变的事实,但同时也提出了责任保险不会取代侵权法的结论。

  [关键词]责任保险,侵权,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嬗变

  本世纪以来,侵权法危机的说法频繁地出现在民法学者的著作中。美国加州大学著名的侵权法教授弗莱明指出:“侵权法正处在十字路口,其生存正遭受着威胁。”英国比较法教授杰维洛兹说:“侵权法正面临着危机。”瑞典的侵权法教授乔根逊也说:“侵权法已经没落”。〔1〕为什么学者们热衷于谈论侵权法的危机,这是因为进入20世纪后,各发达国家在侵权法领域,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逐渐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所取代,特别是责任保险引入了侵权损害赔偿领域。这就需要对本世纪以来的侵权法进行全面的审视,其中尤以责任保险被引入侵权法对其产生的影响为最。本文仅就责任保险对侵权法的嬗变作一粗浅的探讨,以回答学术界经常发出的所谓侵权法“危机”、“死亡”的惊呼。

  一、责任保险——种独特的险种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2〕即当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承担其补偿责任的一种保险。所以,责任保险合同实质上是被保险人为免除或部分免除自己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与保险人所订立的转嫁风险的合同。责任保险始于英国。1855年英国铁路乘客保险公司首次向铁路部门提供乘运人责任保险。进入本世纪70年代,责任保险得到迅速全面的发展,险种五花八门,涉及众多领域,成为极具潜力的险种之一。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责任保险也作了相关的规定。责任保险与其他保险业务相比,其共同点都是以大陆法则为计算费率的基础,经营原则与经营方式也都一致。但是责任保险作为一种独特的险种有其自身的特点:

  1、责任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对于第三人依法应负的损害赔偿责任。这就是说,首先,责任保险承保的是法律责任,非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不能成为保险责任;其次,责任保险承保的是民事责任,被保险人依法承担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不能成为保险责任;最后,责任保险承保的是过失责任或法定的无过错责任,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他人损害而依法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不能成为保险责任。而人身保险的标的是投保人的人身,财产保险的标的是投保人的有形财产及相关利益。

  2 责任保险的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因其在法律上对第三者的损害应负的赔偿责任。亦即被保险人对保险人通过交付保险费的形式而进行的一种责任转移;而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是为了补偿因事故造成被保险人自己的生命、身体或有形财产的损失。

  3 责任保险事故的确立必须具备两个要素:(1)依照法律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损失须负有赔偿责任;(2)第三者受到损失后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两者都成立时,才发生责任保险事故。而人身保险事故是指人体的伤残、疾病或者死亡,财产保险的事故是指有形财产的损毁或者灭失。

  4 责任保险的受益范围是保险人补偿被保险人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赔偿金(赔偿须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在赔偿限额之内),直接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间接保障不确定的第三者的利益,赔款可以支付给被保险人,也可以支付给受损害的第三者;而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受益范围是保险人补偿被保险人自己的经济损失,保障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并归其所有。

  二、责任保险对传统侵权法的冲击

  在侵权损害赔偿领域,基本上一直由侵权法来加以规范和调整。传统的侵权法形成了一套为自身独有的理论和原则,即侵权损害由侵权者承担,侵权者只有在自身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责任的承担表现为对损失的赔偿,而且普遍实行完全赔偿原则。而责任保险究其实质是将被保险人的损害赔偿责任,通过保险人转移于所有投保人。责任保险得以产生和发展是基于这样的理论前提:侵权责任体现的正义观为矫正的正义,此种正义观认为加害人侵犯他人财产或人身,矫正的方式就是偿还属于受害人的东西或补偿受害人的损失。然而,现代工业文明伴随的事故,是因危险但对社会有利的活动产生的,让整个社会或至少让这种活动的全体受害者共同承担为社会文明与进步应付的代价,比让从事这种活动的个人遭受责任的打击要公平得多,矫正的正义观发生动摇,将损失分散给社会或群体的分配的正义观逐渐为社会所接受。责任保险就是人们发明和创造的体现此种分配正义的一种损失分散机制。可见,责任保险从一个崭新的角度介入了侵权损害赔偿领域,无疑使传统的侵权法的理论和原则受到空前的冲击。这些冲击表现为: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