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几点建议(3)
www.110.com 2010-07-26 10:52
有人认为,美国公司经营管理层得到了有效的监督,其主要原因并不完全在于“独立董事”的存在,而在于其完善而发达的外部监督机制,如强制的信息公开制度、股东衍生诉讼、股东证券诉讼、证券交易所的自律规则、公司并购、机构投资者以及对股东诉讼极为有利的风险诉讼机制等等。而这些在我国都极为欠缺。因此,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治理环境和一些坚持独立判断、按照标准办事并准备愿意公开批评公司的人,那么董事会和监事会就将一事无成,独立董事也就徒具其名、流于形式了。
只有上述几个层面的制度建设比较健全,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才有坚实的制度基础。改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加强独立董事制度建设,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为此我们必须通过多方努力,创造一种对公司治理有巨大需求的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个成功的企业取决于参与各方的沟通和理解,一个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将有力促进各方得到良好的沟通和理解,以求同舟共济,共享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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