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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限责任制度负面效应的法律思考(4)
www.110.com 2010-07-26 10:52



  正如有限责任制度被视为公司法的帝王原则一样,有限责任制度的否认实质上是对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完善,对公司有限责任制度否认的目标仍是为了降低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因而,对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否认与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设立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所以它也应成为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限责任制度的确立和有限责任制度的否认,能够使投资者和债权人的不同权利主张在互相抵砺碰撞中达到一种法律关系的反思性平衡,从而使法律的正义价值得到完整的、动态的实现。然而时至今日,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已得到普遍的认同和法律的保障,但特别情况下,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否认,我国公司法尚无明确规定,理论研究也较薄弱。笔者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展开对公司有限责任制度负面效应的法律思考,但愿这一思考能抛砖引玉,从而有益于我国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完善,并进而促进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健康发展。

  注释:

  〔1〕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11页。

  〔2〕蔡立东《公司人格否认论》,《民商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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