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西方国家公司法的发展趋势与中国公司法的(7)
www.110.com 2010-07-26 10:52
综上所述,现代西方公司法有着十分明显的发展趋势:在股东人数方面,从严守公司的社团性发展到允许一人公司的设立;在设立方式方面,先由自由主义发展到特许主义、核准主义,再由单纯准则主义发展到严格准则主义;在注册资本方面,将法定资本制改为授权资本制;在权力配置方面,进一步削弱了股东大会的权限而强化了董事会的权限;在规范对象方面,从只规范单个公司发展到既规范单个公司也规范关联公司;在立法方向方面,开始向统一化、国际化方面迈进;在公司管理方面,创设了职工参与制;在法律责任方面,将公司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直接规定在公司法之中。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对外贸易和投资活动的繁荣,我国公司法应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以顺应现代公司法的发展趋势,逐步向现代公司法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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