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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商法与经济法之合作前景(4)
www.110.com 2010-07-26 10:50

    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市场机制与国家宏观调控的关系。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没有国家调控的市场经济肯定不是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但如果没有市场机制或者是一个缺乏民法基础的市场机制,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不稳定的社会。民商法和经济法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相辅相承,不可截然分开,它们都是市场经济得以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经济法律。因此,加强民商法与经济法的相互联系、相互合作,既是必须的,也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王全兴、管斌 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论纲[M]。

    [2]王保树。经济法原理[M]。

    [3]余能斌。世纪之交看中国民商法发展[M]。

    [4]李昌麒主编。经济法学[M]。

    李以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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