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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期公安信访工作研究(5)
www.110.com 2010-07-24 13:12

  (六)加强教育,开展培训,落实责任追究。

  信访工作必须建立领导责任制、信访部门责任制和办理信访案件责任制等一系列信访工作责任制度。首先要加强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依法办案能力,在素质上保证尽量少出错和不出错。其二要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拒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或者复查、复核意见的;其他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以严密的制度和纪律,保证不出冤假错案。

  (七)加强协作,综合治理,落实协调制度。

  公安信访工作涉及面广,错综复杂,解决信访问题仅靠公安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策的、法律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实行综合治理。比如在处置因企业改制中形成的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冲突,因城市整体规划搬迁户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因农村土地收益分配中集体与农户、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等,引起的信访案件,必须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经济综合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参与,部门联动,整体互动,协作配合,综合治理,使闹访者看到,各级各部门依法公开、公正处理信访问题的决心,彻底打消少数别有用心人利用信访伺机作乱、伺机欲利的念头,妥善处理聚众信访案件。及时分析研究公安信访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查找工作不足,剖析深层次并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研究提出从源头上进行有效预防和治理的对策措施,使协调机制在信访工作中发挥出最大的作用,以公平保和谐,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铜梁公安局研究室主任·王泗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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