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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宪法(4)
www.110.com 2010-07-24 11:26



  八十年代以来的美国宪政再次面临了严峻的挑战。由于利益集团的多元化 (这里所指的利益集团也包括了种族、族裔和其他通过六十年代民权运动而获得政治上权力的群体) 利益组合更为困难。因为利益的组合总是针对具体和现实的目标,利益集团间的结合既不是永久性的也并不牢固,而且由于各利益集团间的利益交错,过于激进和过于保守的力量都得不到广泛和持久的支持。除此之外,一些新的问题也在困扰美国宪政,如国会与总统在党派政治阴影下的权力之争,选举中的金钱因素,权势之间的利益交换 (如总统为了推行自己的意志可利用手中的财权分化收买国会议员,这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早期是少见的,因为总统当时并没有能力这样做) ,被称为联邦政府“第四权”(the foulth branch of govemment)的媒体对政治的影响和对民意的左右,普通选民对政治的无力感和厌恶感 (近年来公民投票率持续下降) ,政治人物的道德修养与政治的关系及其宪政对公众人物个人隐私的保护界限 (莱文斯基绯闻只是众多类似事件中最为轰动的一例,而对克林顿的弹劾本身更暴露了宪政机制上的种种缺陷)等等,这些都是对美国宪法提出的新的挑战。

  在过去两百多年里,美国宪法总体上表现出一种令人吃惊的应变能力,这是它的力量所在。但是,任何宪政的进步和改革,都需要包括意识形态、制度、社会、经济和道德上的资源来推动和支持,当这些资源出现短缺时,进一步的改革便会遇到困难。美国宪法也许还没有遭遇到改革饱和的临界点,但它的确到了一个需要再创新的时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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