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知识产权法论文 >
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评析(5)
www.110.com 2010-07-24 14:50



  同时,即使在知识联盟的内部,联盟各方对于知识产权,尤其是核心知识产权的控制也是十分重要的。就象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垄断产生竞争,竞争产生垄断。垄断者彼此竞争着,竞争者变成了垄断者,——垄断只有不断投入竞争才能维持自己。”联盟作为一种垄断形式,是竞争状态的独特表现,今天的联盟也可能成为明天的对手,跨国公司对于联盟的取舍只有一个标准,就是是否有利于利润的增加和竞争力的提高。一旦情况发生变化,联盟必然瓦解。因此,联盟内部对于技术和信息上的分享并不代表跨国公司在法律上放弃对于知识产权的严格掌控。否则,在联盟崩溃时,原来的竞争优势会立即转变为竞争劣势。

  (三)、标准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紧密结合。

  技术标准是另外一种市场保护的方式。一个产品尽管有实用性,如果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技术标准,仍然不能进入市场。今天,越来越多的国家使用技术标准的手段来规范市场。技术标准的实质是消费者对产品综合指标要求的法律体现,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反映了产品的生产者在市场占有方面的利益需求。

  企业掌握知识产权当然有助于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但是,实践表明,就同一技术目的而言,总会有不同的技术方案能够实现,因此,仅仅掌握一种或者多种知识产权仍然要面临市场竞争的压力,而一旦公司掌握的知识产权成为了技术标准,那么,在与其他企业的竞争当中,它就占据了绝对优势。市场就变成了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拥有者的垄断市场。一般来讲,垄断的市场是没有效率的市场,各个市场经济国家总是要尽力避免垄断的出现,因此,公司要使一种知识产权要成为技术标准,必然是通过同政府的谈判和交易实现的,而非通过市场竞争。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跨国公司的政治行为在实现其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当然,要使一种产品或者产品的制造方法成为技术标准,一般需要这种产品是平台产品产品。很明显,依赖于别人产品上的技术革新,尽管能够取得知识产权,却很难成为技术标准。

  (四)、是技术转让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相结合,延长知识产权的实际寿命。

  雷蒙德•弗农认为,高收入地区高的人均收入产生对节约人力的资本和消费品的需求,这就体现为前沿技术,而在人均收入较低的国家,这样的商品和服务的需求是滞后的。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当这些国家的人均收入增长时,这种需求就趋于重要了。简单来讲,对于技术产品(节约人力的消费品)而言,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需求是不平衡的,这种不平衡决定于人均收入的高低。体现在技术转移上,就表现为,技术不断地从高收入也是高技术的国家转移到低收入也是低技术水平的国家。而正是由于这种趋势的客观实在性,使跨国公司倾向于对专利进行国际经营管理。

  同时,对于跨国公司来讲,知识产权管理必须和技术转移战略相结合才有效率。知识产权作为跨国公司资产,通过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在其经营的范围内流动,在知识产权的法定期限之内,它能够从高收入国家不断地向低收入国家转移,在转移的过程中不断地为公司赚取利润。

  学者认为,一个企业一般可以通过四个途径对外输出技术。即:输出产品、出售专利、与政府合作和在外国投资。这四种途径事实上都是在输出的过程中获得较高的企业竞争力的过程。就同一种技术产品而言,在技术水平明显较低的市场上出售有更强的竞争力。出售专利予第三方也是延续专利实际寿命的手段。知识产权资产作为跨国公司战略资源的一部分,跨国公司也将其纳入了全球经营战略,通过跨国、跨地区技术转移来赚取其知识产权最大可能的利润。可以说,技术转移是跨国公司全球经营战略的需要,知识产权战略服从服务于这一战略,同时,知识产权只有在技术转移的过程中才能获得最大效益。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