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怎样应对入世后的挑战(2)
www.110.com 2010-07-24 14:51
2、知识产权工作得到了上至党中央、国务院,下至各省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在大量压缩编制、精减机构的情况下,将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并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列入政府行政序列。在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中,各地管理专利工作机构的建设总体得到加强,出现了政府主导、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专利工作的良好局面。
3、形成了包括专利管理、审查、研究、教育、执法、中介服务以及专利信息等组织机构在内的全国专利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专利保护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发明创造活动充满生机活力,专利申请量增长势头强劲。“九五”期间,我国受理的专利申请量比“八五”期间增长了81%,年均增长15.7%.
4、形成了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协调动作的专利保护机制。截止2000年底,法院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共受理和处理专利纠纷案和侵权案1.5万件,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还查处冒充专利行为4000多件。
5、不断开拓国际合作的新局面。我国已参加了有关专利方面的国际公约,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提高了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的声誉。
虽然我们已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我国专利工作总体上仍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还面临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其总体状况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新阶段的要求仍不相适应,与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仍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1、科技、经济、贸易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特别是多数国有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没有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缺乏必要的专利知识,在外国企业精明高超的专利战略和策略面前,往往是被动挨打,无意中进入其专利陷井或圈套。这种状况严重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2、技术创新能力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少。技术创新能力和专利拥有量是衡量一个国家竞争力和市场水平的重要指标。据统计,1994年―1998年,在我国计算机、生物技术、通讯、半导体等一些高新技术领域,外国发明专利申请分别占70%、87.3%、92.4%、90%,国外发明专利年申请量由1992年的4387件增加到1999年的21098件。我国到国外申请的专利却是微乎其微,申请量最多的1999年尚不足300件。而日本的索尼、日立公司,美国的IBM、电话电报公司,每年在海外申请专利达几千件。我国台湾每年在美国申请的专利也达到7000件。这种状况,使得我国的科技和经济的发展,面临巨大的压力。
3、专利保护力度不够。对专利的保护,一方面要合理,有利于保护发明人、社会公众和国家三方面的利益,有利于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另一方面,对专利权的保护要有力。虽然我国在十几年专利的实践中,富有创造性地建立了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专利保护机制,但还存在对专利侵权行为制裁力度不够、处理不及时等亟待改进的问题。
4、还没有建立起具有灵活反应能力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合理高效的统筹协调和知识产权事宜的工作机制。知识产权的专业人员缺乏,整体管理能力和工作手段不足,与日益繁重的知识产权工作不相适应。
5、专利战略的研究与应用不够。研究制定正确的专利战略,有利于确立技术创新的重点,有利于战略性结构调整和产业政策的制定,有利于技术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国内外两种资源的利用。目前,我国专利保护工作还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上,没有将专利战略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国家技术创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致使专利制度的作用得不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怎样应对入世后的挑战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新形势,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将实现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一体化,我国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我们必须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使国家在知识资源上形成比较优势,从而促进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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