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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邮政知识产权保护(3)
www.110.com 2010-07-24 14:51



  因为《邮政法》及相关法律对邮政企业的特殊地位规定,致使一些公司和个人认为盗用、冒用邮政企业的专用物、专用标志有利可图,比如冒用邮车走私货物、运输货物、打着邮旗,用专用邮袋装载非邮政货物搞运输。盗用邮政专用物品和专用标志的人借着邮车、邮旗给他们带来的便利非法获取了大量利润,有时还给邮政企业的企业形象造成损失。这些行为也侵犯了邮政知识产权中关于专用标志、专有标识、及专用物品的规定。

  4.邮政著作权被侵犯的情况

  邮政企业所设计的各种带有艺术性质的(图案设计、产品外观设计、邮政工艺品等)产品经常被他人侵犯著作权,而这些作品一般都是属邮局职务作品,其著作权人是邮政企业,这种行为也侵犯了邮政企业知识产权。

  三、邮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现状与措施

  1.现状

  (1)邮政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淡漠、思想落后、且缺乏必要的知识。

  从总体上看邮政行业从领导到职工或多或少的都存在一些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不甚关心、不甚了解、不甚重视的现象。邮政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对邮政职工来说是个比较陌生的话题。邮政企业还有知识产权需要保护?什么叫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能做什么?这是大多数邮政职工对待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态度。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除了为数不多地方举办过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讲座或培训外(且参加的人数少,级别高,一般的职工参加的不多),很少有人认真研究这个问题。邮政知识产权得以切实保护不是邮政行业的一个法制处、一个法制科的事,而是邮政企业全体职工的事。为什么这么讲?因为每个职工都在参与邮政企业的生产、销售、服务,每个职工都代表邮政企业为公众服务。这些最基本、最细微的服务法律关系中就包含着无处不在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难以想象:每天在身边发生着大量侵犯邮政知识产权的事而我们邮政职工却视而不见,或我们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处于被提起诉讼、要求巨额赔偿的境地而浑然不觉,这将给邮政企业带来多大损失呀!

  各级领导和职工对邮政企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密切关系认识不足,总认为自己的行业是千古不变的操作模式,旱涝保收,无须操心,无须变革,投递送信和科技进步有什么关系?这是对知识产权这种无形权利缺乏足够了解,认识不到里面所蕴涵的巨大财富。许多地方邮政企业为追求有形的、眼前的经济利益,往往忽视对邮政企业的形象建设、品牌建设,沉醉于国家法律有关邮政企业处于“垄断地位”的规定,这种抱残守缺的思想状态既无知又可笑。虽然法律规定在专营业务上邮政企业无竞争对手,但这种垄断地位是非常脆弱的,因为这些垄断业务赢利空间非常小,或者说就是赔本买卖,还得靠邮政其他业务养人吃饭,而这些业务可不是邮政垄断的,道理非常简单,不能因为有专营业务(信函专营)而“高枕无忧”,因为公众对邮政企业服务缺乏足够了解时就会拒绝采用你的服务,从而致使邮政市场难以得到实质性的开拓。毕竟现在中国早已不是计划经济时代,如果企业的传统观念不能迅速改变就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遭受重大打击。

  (2)驰名商标、标识的有意识的精心培育工作在邮政企业的不到重视。

  邮政企业是服务行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乃至获得巨大成功的关键是邮政企业能以科学经营、优质服务应对市场,使邮政企业成为一个声名卓著、有口皆碑的知名服务行业。这就涉及企业的品牌战略,看看国内乃至世界各大著名公司哪一个没有令人印象极深的标志或商标?而这种标志或商标说道底就是企业知识产权,其中蕴涵的经济效益不是用数字算得清的。名牌企业即意味着优质的服务,意味着公众的认知,意味着公众的信赖,意味着稳定的市场占有率,意味着企业成功。名牌一旦建立,这种无形的名牌商标效应将会无时无刻给邮政企业带来巨大商机,巨大商机转化为经济效益后反过来会促进企业更加知名,二者互为条件,互相促进形成一种良性循环,长此以往我们会发现在名牌照耀下,参与市场竞争也不是什么太费心、费事的事。当前有些企业领导和职工没有重视树立品牌意识,不珍视“中国邮政”注册的服务商标及各种有关的专有标志、标识、专用物品,没有培育这些无形财富的意识。迷恋和止步于国家法律保护的特殊地位,自我感觉良好、缺乏危机意识、缺乏居安思危思想,这是阻碍邮政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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