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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典型案例启示录(二):“康美丹”案
www.110.com 2010-07-14 15:54

  案件回放

  今年7月以来,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发现,裴某(男,45岁,山西阳高人)、张某(女,38岁,山西太原人)、赵某(女,35岁,山西平定人)等人在太原市城区及阳曲县等地,打着科普旗号,通过对听讲人员“洗脑”、发展下线“拉人头”,非法获利。7月29日,经侦支队采取集中统一行动,一举打掉这个传销团伙,抓获裴某、张某、赵某等16名传销人员。

  经查:自2007年7月开始,裴某伙同张某、赵某把太原市河西科技市场和解放路铁匠巷某大厦D座701室作为传销活动场所,以“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第八分会女性健康科普巡回公益讲座”为名,推销女性保健产品——梦佳娜公司生产的深谷之泉康美丹系列产品,大肆发展下线会员,并通过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作为销售业绩计算依据,获取复式报酬。

  据悉,其发展的下线只要向其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缴纳6000元即可成为梦佳娜公司的经销商(其内部称为志愿者),由该组织的上级组织辽宁鞍山大庆银牌店配货给会员12720元的康美丹产品,记4000积分,并可开始发展自己的下线会员。每名会员在其名下至少发展两名下线会员,如再发展会员可记到下线会员的名下,每名上线会员直接发展一名下线会员,可得到560元的信息费返利,同时该会员和其所有上线会员均可获得4000积分,上线可永久享受所有下线的利益,以此类推呈金字塔形式。当经销商(志愿者)每次发展下线的综合业绩达到7.2万元(45000分)时,将会得到公司3710元的积分返利奖,当个人业绩达到185.万元时,经销商(志愿者)可得到18.5万元的现金或同等价值的轿车一辆的封顶大奖。另外,一次性购买五单(3万元)即可成为公司的代理商,代理商除享受上述返利、积分外,每发展一单还可得到126元-144元的管理奖。截至案发,该组织已发展下线会员70余人,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案件剖析

  负责侦办此案的太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李占社介绍,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打着 “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的旗号,以开展 “女性健康科普巡回公益讲座”为名,销售所谓的保健产品,组织领导上线会员以金字塔的模式大肆发展下线会员,直接以发展下线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参与或受害的人员以中年妇女、退休人员及下岗待业人员居多,文化层次普遍不高,他们大多被 ‘健康’、 ‘财富’、 ‘机会’等字眼迷惑,期望自己能在短时间内改变人生,成为 ‘成功人士’。”

  据犯罪嫌疑人裴某交代,为了迷惑下线,给下线会员 “洗脑”,他们经常从有关的报刊、杂志上下载和拍摄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和梦佳娜公司的有关活动照片,摆在其工作室里,以混淆视听,体现其组织的真实性。

  李占社表示,本案是典型的 “金字塔”传销模式。首先缴纳6000元成为会员,可以得到价值12720元的产品,记4000积分,同时每位会员发展两名下线,每发展一名可得560元返利,该会员和其所有上线会员均可获得4000积分,以此类推,无论是经销商还是批发商上线会员将永远享受所有下线会员的利益,所以称为 “金字塔”模式。

  就这样,作为下线的传销人员为了能够追回投资,开始不惜向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 “下手”,介绍亲朋好友、街坊朋友加入被骗行列,由被害人逐渐演变成施害者。据了解,加入传销队伍的多是 “三同”(同学、同事、同乡)、 “四友” (朋友、亲友、战友、网友)。 “因此可以说,传销活动的蔓延,无论是对参与者及其家人、朋友,还是对社会及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经济秩序和诚信体系,无不带来毁灭性的破坏。”李占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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