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纠纷 > 房地产动态 >
宁波出台物业新规 未入住房屋物业费可打八折
www.110.com 2010-08-25 16:38

    据宁波电台报道, 宁波市政府近日审议通过了《宁波市住宅管理条例实施意见》,明确了运作、相关经费交纳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其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未入住的是否需要交物业费做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对物业办理满一年后仍未入住的空关房,从第二年开始空关房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80%。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