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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房
www.110.com 2010-07-06 14:21

各区县房地局:

  为落实《关于调整北京市城镇私人出租住房标准租金的通知》(京国土房屋房字〔2000〕第107号)做好我市私房租金的核定工作,现就承担人向产权人实纳租金的计算公式明确如下:

  1.提租前承租人应纳月租金=提租前原实纳月租金——承租人所在单位按月发放的私房租金补贴(0.83×使用面积)

  2.提租后实纳月租金=提租前承租人应纳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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