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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买成“空中楼阁” 70年使用权困局待突破(2)
www.110.com 2010-07-07 00:35

  经济学家茅于轼说:自己买的房子只有70年的拥有权,这个规定显然是一个不合理的矛盾的制度,把很多问题推给了未来,推到了70年以后。在我看来,这个规定是相当可笑的,因为房子跟其它商品不同,它是推不动、长在地上的,现在很多房子都是刚建起来,60多年后我们会发现周围布满了突然“无主”的房子摆在那儿,国家要用车子把它们运走吗?这会带来大量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

  茅于轼表示,虽然现在的物权法草案提出自动付费续期,看来是决策层对规定作了新的解释,但依旧是可笑的。按照新的逻辑,新房子70年后依旧会带来问题多多,怎么续费?怎么判断“公共利益”?这些都是回避不了的。很多人抨击它的操作性,因为我们不可能定下一个标准,譬如房价原价的百分之多少,或者算上折旧等等,去判断房主续期付出的代价,甚至我们无法想像———在70年后,所有交易的条件绝对会与今天的不同,譬如利率、城市环境等等都会有所改变。如果不做出一些比较实在的标准,恐怕关心自己的房子的人们是不会满意的,而这些人相信几十年后将占人口的大多数。

  我更想强调的是,无论延期交易的方式如何,都必须建立在对等协商、双方(房产拥有者与国家之间)同意的前提下进行,这是合理交易的基础。按照目前的立法情况,应该说是把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稍微扯平了,但需要更坚决的字眼与制度去保证。

  在市场经济之前,在改革之前,人们的财产权基本上都是不受保护的。在那些可以侵犯他人财产的历史阶段,人与人不平等,所以特权的争夺是最激烈的。在这个阶段以后,人与人的关系就变成了平等的博弈,这个时候人们才能把注意力转移到合作和创造上来,也许这是大家关心这个话题的最长远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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