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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分众合并没过反垄断关
www.110.com 2010-07-26 11:13

 新浪与分众传媒还同时宣布,将不再延长去年12月宣布的新浪与分众传媒合并交易的截止日。此前,根据新浪和分众的协议,双方的合并案在2009年9月30日之前,如果没有完成交割,交易将自动终止。

  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新浪和分众去年12月宣布,新浪将配发4700万股普通股予分众,购买分众的楼宇电视、框架广告以及卖场广告等业务相关的资产,交易价值逾10亿美元;当时双方预计交易可在今年上半年完成。

  但根据中国《反垄断法》,垄断行为包括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三种情况。而经营者集中往往通过合并、收购股权或以合同方式取得控制权等形式来实现。

  商务部早些时候表示,已收到双方的反垄断申报,但申报材料尚未满足有关条件。申报双方于2月27日、3月11日、5月27日和6月1日向商务部提出了补充材料,但申报材料尚未满足《反垄断法》第23条规定的条件,新浪和分众还需继续补充材料。

  同时,新浪和分众也宣布,在暂停资本层面合作的同时,新浪和分众仍将致力于在业务层面的持续合作,为双方的广告主提供更加有效的整合营销服务。目前,新浪已经在新浪首页开通了分众品牌专区,并为分众品牌专区提供了专属的二级域名。

  分众成都员工透露,目前在川经营还是按照原来的安排在走,新浪和分众的广告还是独立去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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