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反垄断法 > 垄断协议 > 纵向垄断协议 >
纵向协议是指处于不同经济阶段的企业间订立的(3)
www.110.com 2010-07-26 10:59

  在实践中,除了纵向固定价格和纵向最低限价外,还有纵向最高限价和价格推荐的情况。我国反垄断法没有对纵向最高限价做出禁止性的规定,这说明这种行为是合法的。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纵向最高限价一方面可以限制销售商的涨价幅度,另一方面可以保证销售商在最高限价和批发价或者出厂价之间开展价格竞争,这种纵向限价对消费者是有好处的。价格推荐是指生产商对销售商销售商品的价格做出没有约束力的推荐,这特别是指名牌产品的价格推荐。价格推荐因为仅是推荐意见,销售商没有义务按照生产商的推荐价格销售商品,从而不会排除销售商之间的价格竞争。在实践中,为了扩大销售,绝大多数商品的零售价事实上低于生产商的推荐价格。此外,生产商向销售商推荐销售价格还有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特别在销售网点不多的偏远地区,价格推荐可以保护消费者不受销售商的高价剥削,因此在各国反垄断法中一般被视为合法的行为。

  需指出的是,禁止固定转售价格的规定一般不适用于代理销售协议。因为在商业代理合同规定了代理人的销售对象、销售价格以及销售地域的情况下,代理人得按照委托人的意见行事,委托人承担代理人的经营风险,代理人在经济上不具有独立性,这种合同中的限制不属于反垄断法中的限制竞争。评价一个商业代理协议是否是真正的代理协议,决定性的因素是代理人在其被委托从事的经济活动中,是否自己承担资金方面和商业方面的风险。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