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注意查看该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注意查看自己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在许可销售的范围之内。
3,销售许可的证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
4.如果是现房,开发商已经不需要再办理“销售许可证”,而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详见本书第四篇中关于“大产权证”的介绍),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否包括想买的房子。购房者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详见本书第三篇)。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文件意义: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还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如果开发商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可能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无法办理产权过户。
如果该项目为委托销售的情形,即开发商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售房,则不但应审查开发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还应审查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否为合法主体,即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同时还应审查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代售行为是否合法,即审查该机构的代售行为是否能够出具开发商作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打算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委托销售范围之内。
主管部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部、建委(北京市、重庆市)、建设厅(省级)、建设局(市级)、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土地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深圳)。
3.《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建设部、各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局、房产管理局、房产局等,各地情况不一)。
注意事项:
1.注意营业执照的颁发时间以及是否盖有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印章。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营业执照应当每年年检一次,否则无效。
2.注意营业执照是临时的,还是正式的。如果是临时执照,则说明该单位还未正式成立。
3.注意营业执照上的营业范围,如果卖房人的营业范围中没有商品房的开发或销售,则其从事商品房开发或销售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4.注意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是否经过年检。
5.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划分了级别,并标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上。通常一级企业的注册资本比较雄厚,开发经营时间较长,工程质量合格率较高,技术人员要求较高。对二、三、四级企业的审查条件则逐渐降低。因此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级别的记载,可以初步判断开发商的实力。
6.如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则应注意考察证书的有效期,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1年,到期之后可以延长有效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自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效期不得延长。因此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购房者应谨慎考虑再作决定。
7.注意查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是否经过年检。
8.部分地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资质划分级别,并在《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上标明。通常一级经纪机构的注册资本比较雄厚,对从业人员要求较高。二、三级经纪机构则条件逐渐降低。因此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上记载的级别可以初步判断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实力。查询
十、《商品房认购书》的主要条款
《商品房认购书》是当事人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因此其内容较之《商品房买卖合同》更为简略。《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注意事项:
核对出卖人栏内填写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等是否正确。如为代理人,应察看授权委托书,并争取将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作为《商品房认购书》的附件。
2.房屋基本情况(含房屋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
注意事项:
为了防止正式签约时出现纸漏,关于房屋基本情况的约定应尽量具体准确,尽量使用自然楼层号。
3.相关文件的种类、编号和发证机关;
注意事项:
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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