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专利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专利局
为了切实加强对专利资产评估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专利资产评估行为,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91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专利资产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进行专利资产的评估:
(一)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
(二)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作为法人在变更或终止前需要对专利资产作价的;
(三)以国有专利资产与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或者许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
(四)以专利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
(五)需要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二、非国有专利资产因作价出资、转让等情形需要进行评估的,其所有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有关专利资产进行评估。
三、专利资产评估可由专利资产专职评估机构或综合评估机构进行。从事专利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有关规定,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独立承担
法律责任的法人。国有专利资产占有单位进行专利资产评估时,应按上述有关规定办理立项确认手续。
四、国务院各部门申请设立专利资产专职评估机构的,应经中国专利局审核同意,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组织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专利资产专职评估机构的,首先应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利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再由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审批。地市级不
设专利资产专职评估机构。成立专利资产专职评估机构应当报中国专利局备案。
五、从事专利资产评估业务的从业人员应经过由中国专利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组织的专业培训。
六、评估机构在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实际工作中,应当按照规定的评估办法,采用中国专利
相关文章
- ·关于加强专利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 ·关于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
- ·财政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
-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加强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 ·关于加强医疗保险卡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 ·关于印发《专利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关于发布《关于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的若干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 ·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管理
- ·关于印发《专利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产权管理工作若干暂
- ·关于地方版权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 ·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工作通知
- ·煤炭工业部关于加强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 ·农业部关于加强杀鼠剂产品标签管理工作的通知
- ·宁波市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意
-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暂行规
- ·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
- ·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实
- · 如何规避商业银行法律风险
- · 英国企业合并控制的法律改革
- · 数个抵押权清偿顺序
- · 保险公司破产清偿顺序国际比较
- · 云南白药获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批
- · 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 · 河北廊坊调整企业改制补偿金支付
- · 什么是股东会
- · 股东会决议的资本多数决机制
- · 隐名合伙的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