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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徐工三一之争看国企改制模式
www.110.com 2010-07-09 12:03

企业并购是中的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方法,不能因为并购中出现了问题就加以全盘否定,也不能排斥外资加入国企并购。不过,我们必须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并购的程序,杜绝其中的漏洞和弊端,保障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

  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三一重工执行总裁向文波在博客上的系列文章,引发了公众对于徐工的热烈关注,而且正在引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关于外资并购的激烈讨论。

  徐工三一之争实际上就是国企改制模式之争

  当前,中国的国有企业并购,往往和企业所有制的变化联系在一起,国企被并购的主要目的往往是改制,而不是。总结各种各样的国企改制模式,在刨去细枝末节之后,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型,就是“卖”和“不卖”,也就是说国有资本在企业中的控股地位是否发生变化。

  这两种模式孰优孰劣,也一直是理论界争论不休的话题。徐工三一之争,实际上也是争论的这个话题。在实践中看来, “卖”的模式在数量上明显占据了优势,许多地方还提出国有资本从一切竞争性行业退出。于是许多地方的国企改制其实就是国企出售,有卖给民企的,有卖给管理层的,也有卖给外企的。

  “一卖了之”绝不是国企改制的最佳方向

  从以“卖”改制的国企来看,有一些企业走上了发展壮大的道路,但是也有很多暴露出改制过程中的种种弊端。

  首先,改制效果不能保证。一些地方政府在改制过程中,往往出于甩包袱和套取现金的考虑,只求尽快将手中的国有企业出手,而对于企业改制后的效果如何不予考虑。在一些地方政府急于求成的心态下,很多企业在改制之后并没有取得满意的效果,甚至给以后的政府管理者带来了更加严重的问题。例如,有的地方将企业卖掉之后,企业经营越来越困难,而改制时又没有处理好职工安置问题,最后不得不将企业收回重新改制。

  其次,改制过程漏洞百出。

  由于我国相关政策法规的缺失和少数政府、企业领导的徇私舞弊,导致国企改制过程中漏洞百出。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国企出售的价格过低,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社会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扩大。许多地方的国企资产评估中,往往低估甚至忽略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一些购买者其实对企业根本没有任何兴趣,他们只是买下企业后将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手倒卖牟利。个别购买者则把国企当作圈钱工具,在以低成本控制企业后,恶意透支企业信用进行融资,然后通过种种手段逃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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