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
www.110.com 2010-07-08 13:00
项目:保险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
受理机关:中国保监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申请人:保险公司
申报材料:
1、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申请表;
2、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审查原则及标准:
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处分原则上应公开拍卖或招标,为确保交易公正、公开、公平,以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在签订协议转让方案前报中国保监会审批。
审查期限:
中国保监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相关文章
- ·保险公司解散或撤销时资产协议转让方案审批
- ·赔偿协议虽已达成 保险公司责任未免除
- ·对合众保险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 ·保险公司股权转让频现昭示整合提速
- ·中资保险公司股权转让频现
- ·北京利亚保险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 ·发起人在保险公司股权转让时受限
- ·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如火如荼
- ·社会看好华泰保险公司股权转让
- ·社会看好华泰保险公司股权转让
- ·上市保险公司股权转让5%以上须经保监会批准
- ·保险公司股权转让须在章程中明确备注
- ·新华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尘埃落定
- ·保险公司股权转让管理办法
- ·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忙
- ·保险公司股权转让频现高溢价
- ·金安保险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 ·对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解散有什么特
- ·保险公司给予全额赔偿后车主还能转让残车吗
- ·保险标的转让未通知保险人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