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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工业商业国
www.110.com 2010-07-09 11:23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随着我市国企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经过全市上下几年来的努力工作,大部分国企改革任务已经完成,我市工业、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已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据目前国企改革的进展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工业、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人员编制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两公司由国资委归口管理。

  其主要工作任务调整为:负责对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组织实施企业改制及相关问题的处理,负责相关信访稳定工作,指导所属企业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交办的其它工作等。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以上工作任务,相应调整制订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考核标准和目标。

  同时相应对其人员数量进行精简,重新确定市工业、商业两个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领导干部职数为各2-3名,其中党委书记兼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2名。各公司处及以下工作人员数量控制在10名以内,工勤人员数量控制在3名以内。公司根据工作任务调整情况确定留用人员及定岗工作。两公司留用人员所需经费来源暂不变,仍由市财政按原标准重新核定拨付。其他不再留在公司的原财政负担经费的人员由组织、人事、编制部门负责妥善安排。本通知下发后,原公司资产、物品实行临时冻结,直到两公司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结束时止。在审计期间,因改制需要处理国有资产时,可向市国资委请示。

  市工业、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抓紧组织实施调整,确保工作正常进行,按省、市政府提出的改革时间表,完成国企改革任务。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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