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报,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
2、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5、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6、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7、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 上一篇:互联网先驱
- 下一篇:公司吊销后经营诱发交易风险
相关文章
- ·谈新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定
- ·《公司法》对发起设立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 ·公司法系列之表决权详细规定
- ·新公司法增加了股东直接诉讼的规定
- ·新公司法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定
- ·新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有哪些规定
- ·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有哪些规定?
- ·对我国《公司法》中上市公司反收购相关规定的
- ·公司法关于司法解散公司的条件规定
- ·现行《公司法》没有特别清算程序方面的规定
- ·【公司清算论文】新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清算
- ·【非破产清算】公司法规定的非破产清算
- ·【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法》规定的解散清算
- ·公司法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董事会与公司法规定的董
- ·论《公司法》转投资法律规定的缺陷及立法完善
- ·浅析我国《公司法》关于转投资规定的立法缺陷
- ·浅析我国《公司法》关于转投资规定的立法缺陷
- ·析《公司法》对股票交易场所的规定
- ·新《公司法》(2005年修订)关于公司章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