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工通过网络建公司 虚报注册资本骗45万获刑
www.110.com 2010-07-08 22:55
虚报骗45万元获刑
早报讯 在没有任何资金的情况下,通过他人垫资的方式成立了公司,将客户的45万余元交易款挪作他用。昨天,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对崔某作出的1年6个月判决生效。 崔某从江苏来青后,注册了一家商贸公司,
并通过网络购买了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的网上交易摊位,吸引了20多名客户加入交易平台。(于 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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