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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应当符合哪些具体要求(3)
www.110.com 2010-08-04 14:55

记。清算报告是清算组制定的清算工作的总结、汇报,它包括清算组对公司资产的认定,对解散事由出现前未了事务的处理,以及债权债务的结算、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等等。股东会或有关机关接到清算报告后,应认真审核,如认为清算报告内容属实、合法,应予确认,否则不予确认,并可要求清算组重新进行清算工作。当清算报告被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通过后,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登记机关接到清算报告及注销申请后,经审查认为情况属实、合法的,应办理注销公司登记。注销公司登记后,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消灭,公司已不再存在,但清算组还不能立即解散,还要办理一些事务。此时,清算组应在有关报刊上公告公司终止事实。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如果不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并在报刊上公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有关事宜。

  (5)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依法行使一定的职权,同时清算组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以便清算工作能顺利地进行。清算组成员应当认真从事清算工作,忠于职守,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在清算工作中,清算组成员应维护公司资产,保护公司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积极追回公司的各项债权。在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过程中,清算组成员应秉公办理,做到公平、合理、合法。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为他人谋取非法收益,不得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财产。如果清算组成员在清算期间有上述非法行为,知情者应向司法机关举报,由司法机关予以查处。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工作应认真、负责,如果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公司的股东以及公司的债权人均可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如有清算组成员因各种原因不能担任清算工作的,由股东会决定予以更换。对于清算组违法什出的清算行为,公司的股东会可不予认可,公司的债权人也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其清算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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