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巴拿马籍货轮被海口海事法院保全扣押
www.110.com 2010-07-17 16:25
记者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海口海事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广州内港对一巴拿马籍货轮实施了保全扣押。这艘货轮于2008年7月份在海南某港码头进行装卸作业时撞坏了该码头,造成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工作人员杜海云介绍,被扣押的巴拿马籍货轮名为“杰尼西亚沥青3号”(简称“杰尼号”)。2008年7月份,“杰尼号”在进行装卸作业时撞坏了海南某港码头,造成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为此,码头所属的港务公司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扣押涉案船舶。收案后,海口海事法院立即着手进行审查,及时了解涉案船舶动态并做好扣押准备。
近日,海口海事法院办案法官在确定“杰尼号”停靠在广州内港后,在当地辖区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协助下控制了该船舶,并登船实施了扣押。登船后,办案法官根据相关海事国际条约、惯例和我国法律的规定,向“杰尼号”船长宣布扣船命令及相关民事裁定,并详细释明扣押船舶的法律规定,同时,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船方。随后,“杰尼号”船长主动签收了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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