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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政策出台
www.110.com 2010-08-04 14:29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9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出台的首部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政策———

  形成联防联控合力

  本报记者 王 玲

  目前,我国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趋突出,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区域和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十分必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9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切实改善区域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这对于推进我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联防联控确定重点区域

  此次出台的《意见》是国务院第一次专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经济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然而,高速的城市化进程也造成人口高度密集、污染物排放集中,给区域环境容量带来了巨大压力,并影响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尽快落实区域联防联控各项措施,切实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意见》还为大气污染区域防控目标列出时间表,即到2011年底前,初步建成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到2015年,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使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重点区域内所有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明显减少。

  开展多污染物综合控制

  围绕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意见》明确提出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综合防治,将从当前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向多污染物综合控制过渡。

  这位负责人介绍,在推动多污染物综合控制的过城中,要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制定区域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并将氮氧化物纳入总量控制范畴,将在“十二五”期间完成重点区域内火电厂脱硝工作;二是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水泥、火电行业以及工业锅炉要全部采用袋式等高效除尘技术;三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逐步推进工业行业、油品储运销、餐饮服务业等领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四是建设火电机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和除汞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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