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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3)
www.110.com 2010-08-02 16:44

  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则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决不能视为已被批准,而擅自开工建设该建设项目。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登记表的,仍按上述审批权限、审批时限和手续执行。

  (四)根据《条例》第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登记表的预审、审核和审批(包括行业主管部门预审、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海岸工程等)都属于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日常工作,因而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否则属于乱收费,应当坚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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