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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首设反“家暴”妇女庇护中心(2)
www.110.com 2010-06-30 10:31

  潘利霞说,很多因为遭受家庭暴力来求助的妇女,迫切需要获得的就是专业的心理疏导,因此专业的心理疏导以及职业培训都已成为庇护中心重要的救助项目之一。“心理问题没有解决,谈起来都有障碍。”

  反思

  反“家暴”立法迫在眉睫

  虽然庇护中心在帮助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方面发挥着效用,但在潘利霞看来,法律才是解决家庭暴力的最好途径。

  虽然早在2008年8月,中宣部、公安部和全国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中就将家庭暴力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但在采访中,九江市不少基层派出所民警表示,由于家庭暴力普遍被认为是家务事,只要当事一方不告或没发生重大的伤害,警方就很难介入其中。有时即使发生了家庭暴力,也根本不会让民警介入。有民警告诉记者,有一次他接到报警,去处理一件丈夫打妻子的事件,当准备依法将丈夫带回派出所讯问时,被打的妻子却说:“我只是吓唬吓唬他,谁让你带走他?”

  不少法学界人士也提出,我国现有法律关于家庭暴力的条文和法规过于分散,难免存在许多漏洞和缺失,这极不利于司法操作及社会实践。

  九江市湖口县人民法院曹法官表示:我国许多法律对于家庭暴力都有相关条文涉及,但比较笼统,造成法律适用没有统一的尺度。同时,现行有关反“家暴”的法律规定主要适用于对施暴者事后制裁,而对暴力行为持续发生过程的干预较少,缺少有效、及时遏制家庭暴力的法律措施。因此,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确保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人能够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已成为当务之急。

  记者了解到,呼吁立法机关尽快为反家庭暴力立法已成为近年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妇女代表关注的热点。全国妇联有关负责人曾透露,目前全国妇联在部分地区建立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试点,并进行了广泛调查和深入研究,准备就反家庭暴力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内容、重点难点问题等进行研讨,为出台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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