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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家庭暴力”呈上升之势
www.110.com 2010-06-30 10:31

    近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今年以来,我市(简称“家暴”)投诉量呈较高增长态势,11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存在家庭暴力现象,且情节严重的案件明显增多,广大妇女、儿童深受其害。据统计,今年1月至11月上旬,我市家庭暴力投诉量竟高达266起,“家暴”已成为破坏和谐的社会公害,反“家暴”迫在眉睫。

   据了解,今年9月初,我国正式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市妇联、公安部门呼吁广大受害者,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对家庭暴力说“不”。

“家暴”投诉成“热门”

    今年3月份,河池城区一罗姓妇女来到市妇联诉称,因自己连生2个女儿,丈夫便以“不中用,没有儿子传宗接代”为由,多年来,经常借着酒疯对她施以拳脚。社区干部及110民警虽多次介入调解,但丈夫总是保持“写保证书—和好—打妻子”老一套做法,反复无常。长期的家庭暴力,导致罗某身心俱惫,精神抑郁,2个女儿也性格孤僻,感情冷漠。

    “离了婚怕对小孩成长不利,不离婚又担心自己迟早被丈夫打死,真不知道怎么办。” 当罗某向市妇联诉说苦闷烦恼时,工作人员耐心向她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8月初,在无法挽回夫妻感情的绝望下,罗某既艰难、又踏实地办理了。

    据市妇联掌握的数据显示,今年截至11月上旬,全市市、县、乡三级妇联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022件,1194人次,其中“家暴”直接投诉达266起,与“家暴”的产生有直接关系的婚姻纠纷和第三者插足分别达466起、207起,此三项占据群众投诉的“半壁江山”,成为投诉“热门”。

    今年初,市妇联组织了一次家庭情况摸底抽样调查,下发400份问卷,收回360份。据统计显示,收回的360份问卷中,竟有122份反映有家庭暴力问题,其中15%的家庭表示经常吵架,12%的家庭夫妻关系差,22%的家庭存在拳打脚踢、咬、拧、扇耳光等暴力行为,17%的家庭反映邻居、朋友、亲戚中有家庭暴力出现。

“家暴”不仅是“家丑”

    市妇联分析说,家庭暴力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施暴者将更加有恃无恐,容易导致婚姻家庭的破裂和家庭离散。同时,小孩耳濡目染家庭暴力,极易产生心理问题,从而潜移默化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现实中,家庭暴力不仅是家事、“家丑”,而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的社会问题,极大危害社会治安、家庭稳定以及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

    市妇联反映,近年来群众来访的个案中,丈夫有第三者,用暴力逼迫妻子离婚的比率较高,在抽样调查的122件家庭暴力案件中,有53例丈夫有外遇,占43.4%;其次是丈夫赌博、酗酒引起家庭暴力;再次是家庭因双方孩子、经济等问题大动干戈;四是丈夫自私、多疑、经济困难、工作压力等导致一定的家庭暴力。

    多年来,家庭暴力投诉量为何居高不下?市妇联介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家丑不外扬”的世俗观念,在许多家庭成员的脑海里根深蒂固,问卷中,在《家庭暴力发生后如何处理》一栏中,竟有20.1%的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同时,社会的宽容态度、受害人的逆来顺受、法律调控力度不够等造成家庭暴力的滋生蔓延。

    为此,市妇联历来重视妇女培训工作,提高妇女的维权意识。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妇联系统与科技、农业、扶贫、法律等部门联合举办各类培训班341期,培训妇女骨干36895名,增强妇女干部服务和谐社会的能力。

“家暴”侵权,更违法

    据了解,《新》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 根据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市妇联强调,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2月份,城区朱女士致电市妇联称,婚后才发现丈夫性格暴戾,经常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琐事对其施加暴力,导致自己遍体鳞伤。由于朱女士性格软弱,逆来顺受,所以一忍再忍。如今,朱女士8岁的儿子,因为家庭原因,常常夜不归宿。朱女士担心,家庭再这样维持下去,不仅自己会受伤害,更耽误了孩子的前程,于是想离婚。

    然而,每当朱女士向丈夫提出离婚时,丈夫不仅不答应,更狂风骤雨般殴打她。“我每天的生活都是噩梦,我该怎么办?”朱女士无助地向市妇联哭泣求援。

    朱女士的遭遇引起了市妇联的强烈关注。市妇联领导及时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多次来到朱女士家调解、调查取证。然而,朱女士丈夫却依然我行我素,不予理睬。

    8月份,经取证,朱女士丈夫长期施行家庭暴力得到证实,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并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根据《新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规定,朱女士的离婚诉求得到法院支持,准予离婚,并得到相当数额的损害赔偿。

110为受害者“撑腰”

    针对当前中国家庭暴力事件频发,却大量得不到处理的现状,今年9月份,全国妇联、公安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 明确规定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并按照《“110”接处警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进行处理。

    该举措的出台,重点在于强化警方在反家庭暴力中的作用,形成多部门联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从根源减少或者杜绝家庭暴力产生的因素,为出台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打下良好的基础。

    记者从市公安局接处警中心了解到,其实我市110指挥中心早在1996年就开始受理家庭暴力案件的报警、投诉等相关问题。2005年8月31日,市公安局批复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成立反家庭暴力报警中心的建议》,下发《关于做好家庭暴力案件接处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公安局、金城江分局认真接待报警救助,对家庭暴力案件优先接警、优先救助、优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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