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结”又“闪离”婚姻似“儿戏”
www.110.com 2010-06-30 10:31
相识1个月后登记结婚,半年后却走上法庭要分手。6月7日,在钦南区人民法院法官主持下,黄燕和李佳元平静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二人彻底结束了不到半年的婚姻生活。
2009年11月,原告黄燕经他人介绍认识李佳元,一个月后,黄燕与李佳元一同办理结婚手续。婚后,由于双方认识时间短,夫妻双方在生活中缺乏忍让和宽容,时常因家庭小事争吵,甚至有时大打出手。而且两人从不在家开火,经常各自回其父母家吃饭,导致双方缺少沟通,矛盾进而时常在这个小家庭里爆发。3月21日晚上,黄燕驾驶结婚时购买的摩托车去参加聚会,当晚该车被人盗窃,这起丢车事件更是成为小两口闹离婚的“导火索”。李佳元为此向黄燕提出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而黄燕也意识到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遂向法院提起,要求解除这段维持不到半年的。
主办法官赵锋受理此案后,考虑到“闪婚闪离”一族的特点,如不妥善调解,将激发二人更深的矛盾,法官先设法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耐心开导,夫妻二人将双方矛盾的根源、产生纠纷的琐事经过及树立的对立情绪等均向法官和盘托出,法官顺势对二人进行了劝导。通过法官耐心的调解工作,双方当即表示同意调解,平静地在和解协议上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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